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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正式启动
2009-05-27 18:48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5月25日,湖南省“汽摩下乡”活动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举行启动仪式。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继家电下乡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支农、惠农政策,是中央刺激农村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

  按照规定,湖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主要是对农民在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农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同时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进行财政补贴,每户各限购一辆。同时,对农民购买摩托车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从今年2月1日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每户限购2辆。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所换购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目前,申领汽车下乡补贴资金采取“县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申领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申领补贴时,购买者需带上户口簿、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储蓄账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购买人账户。

  副省长甘霖出席启动仪式。甘霖指出,“汽摩下乡”的政策落实要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更为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补贴兑付要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加快补贴兑付进度;监督管理要到位,严禁假借下乡旗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扰乱市场、误导消费者,严禁只重销售不重服务,或者向农民收取不合理的高额售后服务费行为。

  省商务厅易昌伦副厅长、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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