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山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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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3 20:14 文章来源:龙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龙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 知
龙编办发[200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龙山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龙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3月28日
龙山县商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龙山县委、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发[2008]18号)精神,组建龙山县商务局,加挂龙山县招商合作局牌子。县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职能。
2、原县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3、原县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
4、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原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蔬菜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将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职责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将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职责,调整为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3、将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促进及援外等政府项目招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4、取消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等级后的有关食物管理职责以及指导出口广告宣传的职责。
5、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蚕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成品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配额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的初审报批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初审报批工作。
(七)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型企业的确认和考核;参与协调、指导国家级、省级、州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县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国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龙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贸促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商务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商务系统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委派、任免、聘任、奖惩等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县粮食局、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县市场服务中心、县蔬菜检测中心、县外贸公司等单位,协调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石油公司、县盐务局等单位。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商务方面综合调研工作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局大型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定期编发《龙山商务简报》;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新闻报道、新闻发言、档案管理等日常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商务年鉴、文史编撰工作;负责提案和建议的办理以及信访、接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各类经费管理工作。
(二)外资外经股
1、依据外商投资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规,知道和管理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意见建议;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建立客商信息;负责全县对外招商活动的服务协调,组织和参与国家、省、州、县级招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编印《招商目录》和《投资指南》,定期发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会审、跟踪、调度、落实等工作;协调指导县内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并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内外资统计和发布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联系和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3、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和推广各种国际贸易新方式。
4、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县内企业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取得承包资格、对外援助项目和受援项目、境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人员等工作;负责外经合作统计工作;联系指导相关商会、协会工作。
(三)市场管理股(加挂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汽车更新报废回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酒类管理办公室牌子)
1、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调节、风险储备和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流通企业的监测管理;指导全县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工作,完善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标准、认证体系;组织实施“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贯彻实施牲畜屠宰管理的有关法规,简历健全全县商务系统食品安全监测体系;负责全县茧丝绸协调工作;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订特种行业规章、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贸流通、宾馆、酒店、餐饮、茶楼、美容、美发、摄影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制订和实施商品流通、餐饮服务行业规章和宾馆、酒店划分定等级;贯彻国家、省、州、县有关深化流通领域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业企业营销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润滑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贸易服务业的等级评审、资格认定以及从业人员劳动技能、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牵头组织全县物流园区及重大物流项目的规划审查、功能定位和协调服务;负责全县现代物流发展情况的的综合、调研、分析和全县现代物流工作的宣传及对外联系,推荐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3、拟订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d点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对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登记、听证和预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管理、指导市场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对牲畜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负责国家、省、州、县有关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旧机动车交易等特殊行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并实施管理;执行汽车流通服务政策,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四)政工股
负责局系统的党建、组织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管理、人事统计、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党员统计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工青妇、计生、综治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或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统计及考核和工人技师考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私出国(境)备案人员的政审工作;拟订全县经贸人员出国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负责统战和老干部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协助局党组监督检查全县商务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抓好商务系统党纪政纪教育,承办本系统党员和干部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接待并处理本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商务局机关编制为11名(行政编制10名,后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五、其他事项
县商务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的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由发展和改革局组织。
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重要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县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县商务局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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